□胡勇
  據報道,湖北省廣水法院超編嚴重,法院只有146個中央政法編製,但現有在崗人員約267人,超編100多人。多名廣水政法官員向記者介紹,法院超編很大程度是因為被安排進法院的關係戶太多,很多超編人員是廣水市官員的親屬子女。
  眾所周知,法院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屏障,掌握著判斷是非曲直、化解矛盾衝突、甚至是生殺予奪的公共權力,因此,對法官品行、能力的要求十分嚴格。然而,一些地方官員卻無視法院工作的特殊性、職業性和法官素養的高標準、嚴要求,隨意利用職權、地位和影響力安排親屬子女進入法院,造成個別法院幹警素質低下、社會形象欠佳、公信力受損,也使真正具備資格的司法人才困於編製問題無法進入法院工作。
  廣水法院嚴重超編狀況從另一個角度說明,法院人財物由省級法院統一管理、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、從而杜絕地方行政權力干預的改革思路,具有針對性和迫切性。俗話說,吃人家的嘴短,拿人家的手短。作為基層法院,如果辦公經費依靠地方政府撥款,物資裝備依靠地方政府供應,實際上就很難擺脫地方政府的干預,包括辦案干預以及像廣水法院一樣的用人干預等。
  事實上,地方官員利用職權、地位和影響力將一些不具備條件、不具有資格的親屬子女安排進入法院工作,對於辦案質量、司法權威和公信力的危害並不亞於對案件審理批條子、打招呼。上述報道顯示,廣水法院雖有在崗人員約267人,但只有80多人有審判資格。而且在有審判資格的人當中,院長、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成員和各庭庭長及少數副庭長不直接參与審理案件,真正直接參与辦案的只占其中1/3左右,致使一些基層法院一線法官緊缺,有時不具備辦案資格的人也會參與辦案。這種不正常情況的存在,不能不使人對相關司法能力、水平和社會效果感到擔憂。
  當前,應當儘快創造條件落實中央確定的司法改革措施,加快推進法院人財物由省級法院統一管理的改革方案,著手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,逐步減少、以至於杜絕地方官員對於人民法院的不當干預。
  (原標題:治法院超編要先除地方干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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